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3 09:15:00,更正为:2025-10-1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23 09:15:00,更正为:2025-10-16 09:15:00。
******服务中心******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项目技术评分项1-19项、1-20项、1-22项、1-23项进行更正,更正后内容详见本通知附件1。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如年度考核不达标,则合同自动终止。”条款修改为“本项目预估服务期限为35个月,合同35个月一签,服务期起点及服务费用,最终以服务实际履行时间之日开始计取。如年度考核不达标,则合同自动终止。”。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1.3服务范围及内容”中,用电、照明系统维护(带状公园)部分服务月数由36个月调整为35个月(即服务期限调整为:预计为22025年11月1日-2028年9月30日);公园设施维护(南湖公园、带状公园)部分服务月数由36个月调整为35个月(即服务期限调整为:预计为22025年11月1日-2028年9月30日);公园文化建设与管理(南湖公园、带状公园)部分服务月数由36个月调整为35个月(即服务期限调整为:预计为22025年11月1日-2028年9月30日)。
4、因系统无法修改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86元”修改为“******.15 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需按本通知附件2要求进行分项报价,并在投标客户端系统中上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分项报价内容的视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