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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快递物流行业联合党支部阵地及暖新驿站项目投标邀请函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福建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福建
源发布时间:2025-06-26
项目编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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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函
清流县快递物流行业联合党支部阵地及暖新驿站项目
招标编号:fjtz2025-ql013
1.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快递物流行业联合党支部阵地及暖新驿站项目已由清交组党纪要[202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清流县域内符合资格要求的建筑企业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快递物流行业联合党支部阵地及暖新驿站项目总投资约112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快递物流行业联合党支部阵地及暖新驿站项目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2000元,下浮率为:8%;发包价为:103040元。
2.5.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三明市清流县内注册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3.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执行。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0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本招标公告******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路868号一楼)。逾期视为放弃,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2025年6月 26日至6月29日),于2025年6月 30日上午09时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6月30日-2025年07月02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交通运输局,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
邮编:365300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路868号一楼,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邱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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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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