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2025年哈******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JT-XM-GKYQZB-FW-202507-0010。
2.2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桥梁构件运输服务数量暂定为 6000m3,平均运距暂定290Km。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 30m 箱梁运输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即 A1 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工作内容 | 计划工程量 (m3) | 前 20Km 单价最 高限价 (元/m3) | 超过 20Km 后单 价最高限价 (元/m3/Km) | 总价最高限价 (元)(不含税价) |
A1 | 30m箱梁运输服务 | 6,000 | 60.00 | 1.00 | 1,980,000.00 |
2.5 服务地点:起运地伊春市、到达地哈尔滨市。
2.6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7 付款方式:按期支付,价款支付以每期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的实际发生数量*中标单价进行结 算。在每期结算办理时,中标人需提供与结算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服务质量:供应商应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大件运输要求对承运货物进行包装,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2.9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作业和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2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 情形之一: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 状态。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2022 年 6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 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 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 CA 数字证书费用。若存 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 条“(二)不同************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6月 27 日 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0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 平台”)(******/)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 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 个工作日);
4.3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5、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贰万元整)
******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0时0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使 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 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 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将予受理。
6.2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3 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7、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7.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开展招投标活 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 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G10 绥满高速北 50 米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监 督 部 ******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 话:0451-******
******有限公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