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东方感恩国际渔港建设及防灾减灾工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变更公告
海南东方感恩国际渔港建设及防灾减灾工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澄清公告(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海南东方感恩国际渔港建设及防灾减灾工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于2025年06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做出如下澄清: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1.“(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检测资质证书尚未下发,则须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以官网截图核准公告为准);若检测资质证书已下发则以检测资质证书为准;”修改为“(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需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相关专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检测资质证书尚未下发,则须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以官网截图核准公告为准);若检测资质证书已下发则以检测资质证书为准;”
2.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招标公告中第3.3条款后段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在系统编辑公告过程中无法删除,导致与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不符,且本项目并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因此本条款不作要求,如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澄清变更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现重新上传最新的招标文件,除上述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公告发布时间距离开标时间满足十五天,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此次澄清变更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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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