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混凝土圆管涵】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QGC-2025-HW6972)
致供应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道桥分公司湖南省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桂东至郴州段工程项目【混凝土圆管涵】采购项目采购工作。如你单位有意向参与,请按照本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湖南省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桂东至郴州段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82.5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期(月) | 定价模式 | 含税上限单价(元/单位) | 备注 |
1 |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φ1.5*2m 4<H≤10m | 米 | 500 | 36 | 固定单价 | 1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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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φ1*2m 4<H≤10m | 米 | 100 | 36 | 固定单价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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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凝土圆管涵 | φ0.8*2m 4<H≤10m | 米 | 100 | 36 | 固定单价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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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内容
(二)质量要求:
1.钢筋混凝土圆管涵(φ1.5*2m、φ1*2m)符合国家标准GB/T12718-2006《公路交通设施混凝土管涵》的质量要求;
1.1混凝土质量要求:水泥、细骨料、粗骨料、水等各材料的有关质量要求均按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有关条文办理;
1.2钢筋质量要求:采用HPB300、HRB400钢筋,其技术条件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
1.3圆管涵预制管节质量验收标准(含外压荷载的三点试验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试验方法》(GB/T 16752-2017)执行;
2.混凝土圆管涵φ0.8*2m要求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执行。
3.符合需方设计图纸、业主、监理单位的质量要求。
4.货物不符合要求时,供方须无条件退换,所有损失由供方承担。(三)验收方式:以项目实际验收合格经双方签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交货期限:自2025年7月份开始供货至项目施工结束。(分批次下单,下单后5天内送到指定位置)
(五)供货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桂郴高速9标施工现场
(六)响应保证金:无
(七)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所列供应商名单的排序不分名次,仅按候选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
3.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4.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不含税最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结算方式:月结,一票制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本月20日,供需双方依据需******银行存款或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向供方支付该批次货款总额的95%,余下的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该部分在当期材料无质量问题前提下,作为下期货款一并无息支付。【如供方月20日后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该期的结算数据做为下下个月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批依据】。
3.票据交付方式:邮寄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4 | ******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5 |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 |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0时00分。
(二)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公告公示】进行查看,并勾选意向报名的标段进行报名。
******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现场考察:请报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考察。
五、响应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通过******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响应报价,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二)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0时30分。
(三)响应报价开启时间:2025年6月30日10时30分。
(四)标的物清单(报价单)填写方式
******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网址******/gxbt/j_form)→我参与的项目→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标的物清单格式进行响应报价操作,响应细目报价均已包含所有税费(含增值税)。
(五)采购控制价:本采购项目设置上限价,详见本采购公告中“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次响应文件******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下载响应文件参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PDF版响应文件报价清单,响应文件报价清单需盖章。
六、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价为含税到货单价,包含产品单价、加工费、装车费、运杂费、税费、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2.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系统上填报确认的报价为准。
3.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单价及金额。
4.供应商须按报价清单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品规、材质、标注厂家品牌),如须澄清请联系采购人。
5.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6.若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清单报价与采购平台清单综合价不一致的,以在采购平台上传的报价清单(盖章)为准。若响应文件报价清单中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修正后的金额为准。
7.若响应文件报价清单中总价填报与标的物清单总价不一致,以标的物清单的金额为准(若标识物清单金额计算有误参照第6点执行)。
8.响应文件报价清单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清单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七、无效报价的常见情形
1.未在电子招采平台填写报价的;
2.未按标的物清单(报价单)要求格式填写报价的;
3.响应总价或清单细目单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
4.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逐项签署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采购人发布的采购补充说明或补遗文件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其要求响应的。
八、其他资料:无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业务质疑、异议。
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集团主楼2211室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三)采购业务咨询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智能设备工业园******集团项目部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
2.公司业务部门:马女士******
3.项目经理部:周先生******201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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