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 档案信息专题数据库建设 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档案信息专题数据库建设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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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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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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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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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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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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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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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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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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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档案信息专题数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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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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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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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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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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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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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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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2. 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乙级(含)涉密集成资质证书;
4.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或转包。
(五)现场勘察环节(□本项目需要/√本项目不需要)
五、采购需求:详见《档案信息专题数据库建设技术和商务要求》(附件)
六、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七、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产品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 5743401@qq.com 。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公示时限:
于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招标机构联系人电话,逾期递交的邮件,我部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助理
电 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 箱:******02@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日 期: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pdf